GBZ188—2025 《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》(2026年8月1日实施)
注意事项:
- 新录用人员,包括转岗到该种作业岗位的人员应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;
- 拟从事有特殊健康要求作业的人员,如高处作业、电工作业、职业机动车驾驶作业等应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。
- 劳动者在准备调离或脱离所从事的职业病危害作业或岗位前,应进行离岗时健康检查;
- 如最后一次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是在离岗前的90d内,且该岗位工艺流程、使用原辅材料、操作方式、防护措施无变化的,视为离岗时检查。
- 如劳动者在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或岗位的30d内离岗,且该岗位危害因素低于职业接触限值的,免于离岗时检查。